第70章 什么是喜欢(1 / 2)

皇族区域内有一座古城,很大,城墙高数十米,巍峨且磅礴,高高耸立,像是一座天城。

人站在

关于这座古城有很多种说法,它来自于上一个时代,曾被一尊圣境强者掌控,后来经历黑暗动乱洗礼,可它却顽强的生存了下来。

再后来,它变成烈火族的一部分。

可尽管如此,隐藏在这座古城身上的秘密,仍然不计其数,烈火一族研究了数百年,甚至上千年也难以如数解刨。

到目前为止,它依旧被神秘笼罩着,像是与人间隔着一层浓浓的雾霭,谁也无法看清楚。

曾有无数天资纵横的年轻天才来到这里,无功而退,也有大毅力之人踏入古城,想寻一处机缘,至今为止都不曾出关。

烈火族上一代年轻天才,血脉之力最强大的人,便在古城中闭关,已有数十年。

金琼玉也曾在这里待上数年,最后感叹离去:“难!”

一座雄伟壮观的剑山,深藏着强大的剑道,可至今为止没有人能悟出来,所有来过这里的年轻天才纷纷摇头离去。

幽静而毫无波澜的湖畔,据说湖畔的荒族们,只能看见一片迷雾遮挡,像是一口无底深渊,难以窥视到青铜宫殿。

还有一条很长很长的阶梯,共有五百阶,仿佛连接着天穹。

根据古城的历史记载,最高纪录也只能走到三百八十阶,难寻大机缘。

当然了,越是艰难的机缘,越能激起天才们的斗志,每天前来的人依旧络绎不绝,甚至抬起头看向阶梯,可以看到那一道道盘坐其中的身影。

他们在前行。

有人刚来,意气风发,昂首向上,结果没走多久便退了下来,面容苍白,任谁询问都闭口不言。

也有人已经待了数年的光景,一直在前行,虽然很慢。

最令人敬佩的是百阶以上的那群人,每一位都待了十年以上的光景,着实让人心生感触。

八珍鸡唠唠叨叨的为陈平平介绍着古城,它说道:“听闻阶梯不止五百,尽头有原始魔神的躯体,不过没有人能走到尽头,所以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,早些年墒想来此前行的,却被荒主拦了下来。”

呃?

陈平平诧异:“为什么?”

“不值得。”八珍鸡开口:“墒是整个荒族内部,血脉最接近完美的那个人,最接近原始魔神,他若要前行阶梯,可能需要花上一些时间,而时间对他而言恰恰是最珍贵的东西。”

像他那样的天才,即便是一年的时间,都不知道提升了多少境界。

行走在这条枯燥的阶梯上,实在是浪费。

陈平平点点头:“也对。”他想起了光小雨,这丫头就是。

“皇族区域还是挺自由的,该族对于领域的管理并不严厉,各大势力的人都可以前来悟道。”八珍鸡说:“大大哥,你要不也尝试尝试?”

算了吧!

他耸耸肩,心想,手握系统,等若握住了开启无敌的钥匙,他还需要修行么?

不过听八珍鸡这么一说,他倒是有些兴趣了。

系统是系统,兴趣是兴趣,若能将阶梯走完,在湖畔深处见到青铜宫殿,在剑山之中领悟出最强剑道,岂不是说他的天资碾压了所有荒族天才?

八珍鸡又道:“还有一个地方,大帝道场。”

陈平平抬起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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